离婚了,我该不该愤恨?—刘铁刚

发表时间:2010-04-30 14:42   来源:未知   字体大小:    点击:

当人的心被伤透、自尊心被摧残、生命的美好憧憬被粉碎时,产生强烈愤恨的情绪是很自然的现象。离婚者在受到无情的打击后,常怪自己“当初不该如此”,责怪对方把自己的生命“搞得一团糟”,有时则归咎于造化弄人。

在临床上我们发现,有话不明说,喜欢把不满藏在心里的人,通常有两种后果:第一种是,有一天这些累积的怒气,再也压抑不住而突然爆发出来后,反而在人际关系上造成更大的损害。而且有时这些愤怒的情绪,强烈得令所有人都吃惊。第二种是,这些被积压的情绪转化成一种破坏性的力量,侵蚀当事人的健康。当事人不但容易有溃疡、头痛等心因性疾病,而且常会毫无来由地觉得心情恶劣,焦躁不安,对小事过度敏感,变得非常容易动怒。

压抑怒火,不寻求解决,最后不是情绪失控,就是病倒(比如忧郁症病人常常是一个人压抑怒气,转向攻击自己所造成的结果,有些抑郁的病人在康复之前,会从了无生趣、毫无精力的低谷,进入下一个有情绪、会愤怒的阶段,然后再回复健康),变成恶性循环。

为了避免这些恶果,离婚后所产生的悲愤情绪需要解决。若要妥善处理这些情况,首先我们必须意识到,并且愿意承认这股情绪的存在,然后去了解形成的缘由,找寻合理的途径以疏导、化解这股怒气。

否认自己有愤怒的情绪,是不必要的,因世上每一个人都会发怒,重要的是我们表达与处理这些情绪所用的方式。愤怒是造物者赐给人类的一种自卫机能,让我们警觉到有问题存在;愤怒也会带给人一股奇妙的动力,若运用得当,可以解决问题。

北京仁爱慧心首席心理专家刘铁刚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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